飞凯材料: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认可[16]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9]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等[21]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21]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7]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7] - 提案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3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2][3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7]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7] - 会议可经同意全程录音并确认[39]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记录需签名[40]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5]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后实施并解释[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