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会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