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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603129春风动力(603129)2024-12-03 16:3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8]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8] 实施细则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