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信息公告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对置换事项进行公告[11]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审议通过,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1]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经审议,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17]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2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1]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1]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总额30%[13]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资金归还与报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15]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等发表同意意见;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7]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收购后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0]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1]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2]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将受处罚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23]
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