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津膜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00334津膜科技(300334)2024-12-30 19:05

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审议批准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2] - 公司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股票发行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财务资助规定 - 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资助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可免适用相关规定[7]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9]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9]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0]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10] 规则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10] 落款信息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