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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002550千红制药(002550)2024-11-21 18:49

业绩总结 -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7,493.65万元、230,354.78万元、181,426.89万元[37] -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2,434.63万元、25,820.34万元、14,348.21万元[37] - 最近三年公司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7,534.39万元[52] - 最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15.56%、13.28%、10.56%[54] -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56.05万元、 - 7,147.39万元、53,332.80万元[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5.95%、11.46%、5.89%[54] 未来展望 - 公司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18]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拟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措施填补[8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方圆制药100%股权等项目[17] -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方圆制药100%股权及多个项目,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58]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16][6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持有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采用网下和网上发行,由承销商包销[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2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价格由董事会协商确定[24] - 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时,按公式调整转股价格[25] - 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等情形时,视情况调整转股价格[27] -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30] - 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2]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募投项目主要投向主业[60]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62]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7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7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75] -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77]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78]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78]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78] -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81][8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8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82][83]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