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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002550千红制药(002550)2024-11-21 18:49

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发出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在召开15日前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特定情况下有权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0] - 公司董事会特定情形下应召集持有人会议,如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10] - 公司董事会、特定持有人等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1] 会议变更与通知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信息,召集人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1] - 召集人应在指定媒体或深交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12]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持有人有权按持有数额享有约定利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持有人需遵守发行条款规定、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6] 会议权限与效力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等事项作决议[8] - 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4] 会议时间规定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提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收到提案5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8] 会议主持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未履职,由出席会议持有人选举会议主席;会议开始1小时内未推举出,由持有表决权总数最多持有人担任[20] - 特定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0] 会议流程 -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出席登记终止[21] - 会议设票人、监票人各1名,由主持人推荐,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23] - 表决投票需至少两名持有人(或代理人)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清点,律师见证[24] 决议相关 -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有效[25] -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信息[26] 会议记录与保管 - 会议记录应记载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等内容[27] - 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期限为10年[28]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应执行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29] - 规则约定与《募集说明书》冲突时以《募集说明书》为准[31] - 公告事项在深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32] - “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本息等情况外的已发行可转债[3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