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业务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3] - 投资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单纯盈利[6]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按审批额度控制资金规模[7] 审议要求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业务运作管理,可转授权[11] - 财务部经办,内部审计部监督,证券部审核披露[11][12] 风险处理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并报告[21] - 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公司按章程审议[21] - 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执行[23] - 制度发布公司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