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Zhongyida Co.,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Zhongyida Co.,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