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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688260昀冢科技(688260)2024-12-02 19:31

上市与资金 - 2021年3月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9.63元,募集资金总额28890万元,净额24800.97万元[11] 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3] - 激励对象共83人,约占2024年6月30日员工总数1138人的7.29%[17]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授予日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完成授予及公告[21][2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后,归属权益占比50%;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后,归属权益占比50%[2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1.67%[28] - 董事等获授22.00万股,占授予总数11.00%,占公司股本总额0.18%;核心员工获授178.00万股,占授予总数89.00%,占公司股本总额1.48%[28] -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34元[30]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39] 合规情况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1]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2]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2] 其他 - 公司住所为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宾[10] - 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