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科学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