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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001896豫能控股(001896)2024-12-25 18:19

股份限售与流通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 - 投资集团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截至2024年12月29日锁定期已满[7]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357%,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205,000,000股,占比13.44%[1]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320,781,330股,占比86.56%[1]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占比0.00%[1] - 本次变动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525,781,330股,占比100.00%[1] - 本次变动前后股份总数均为1,525,781,330股,占比均为100.00%[1]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数为 - 205,000,000股[1] - 本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数为205,000,000股[1] 历史交易与股本变更 - 2021年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为83,230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65.91%,发行股份数量为20,500万股[3] - 截至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05,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1,355,587,847.00元[5] - 2021年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205,00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1,355,587,847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6] 同业竞争与收购计划 - 投资集团控制8家发电企业,已委托豫能控股管理以减少同业竞争[10] - 投资集团有4家发电企业小火电机组已关停,消除与豫能控股同业竞争[10] - 豫能控股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2家建设期发电企业股权[10] - 自豫能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两年内,投资集团将所持鹤壁同力、鹤壁丰鹤股权转让给豫能控股[11] 投资集团承诺 - 投资集团以47,881,774股对价股份对豫能控股实施补偿[13] - 投资集团承诺12个月内协助濮阳豫能办理华龙区水泵站项目权属证书[14] - 若华龙区水泵站项目权属证书办理影响濮阳豫能经营,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4][15] - 若消防楼及附属设施瑕疵致损失,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5] - 投资集团承诺3个月内协助濮阳豫能办理主厂区及卸煤区房产权属证书[15] - 若主厂区及卸煤区房产权属证书办理影响濮阳豫能经营,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豫能控股[15] - 投资集团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至交易实施完毕无减持计划[14] - 投资集团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不侵占其利益[13] - 投资集团将履行填补即期回报、业绩补偿等承诺[13] - 投资集团承诺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按情况进行现金补偿[16] - 投资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17] - 若投资集团无法办理盈利补偿股份无偿赠送过户登记,将协商以其他股份赠送或现金补偿[17] - 投资集团承担龙丰热电相关事宜导致濮阳豫能的全部损失,确定损失后30日内现金补偿[17] - 投资集团承担卸煤区铁路配套用房相关瑕疵导致的损失,确定损失后30日内现金补偿[18] - 若2021年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濮阳豫能当年净利润亏损,投资集团30日内现金补偿[18] - 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方案,10个交易日内发出书面赠与通知[17] 其他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投资集团严格履行承诺,不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1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