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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000720新能泰山(000720)2024-12-03 20:56

董事会授权分类 - 董事会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4]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可审批[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可审批[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低于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可审批[7]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或交易产生利润占比低于10%或金额不超100万元可审批[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可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可审批[8] - 风险投资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金额比例不超10%可审批[9] - 日常经营购买原材料等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可审批[9] - 日常经营销售产品等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总收入比例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5亿元可审批[9] 授权相关流程 - 授权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13] - 授权决策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订,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决定[13] - 特殊临时性授权需书面明确具体要求[14] 授权执行与监督 -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执行,长周期事项需向董事会报告进展[16] - 授权对象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21] - 董事会强化授权监督,对授权事项动态管理[17] - 出现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及时调整、收回或确认授权[17] - 授权调整或收回需拟订变更方案,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决定[19] - 授权对象转授职权需向授权主体汇报并经同意[19] 违规责任 - 董事会、授权对象、执行部门等在授权管理中违规需承担相应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