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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000301东方盛虹(000301)2024-11-29 20:0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3] - 董监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减持规定 - 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协助公告[18] 增持规定 - 拟增持可自愿披露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20] - 未披露计划首次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20]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及其配偶违规,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22] - 董监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分、追偿并报监管处理[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制度生效后,2010年度《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