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价格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2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 释 义 2 | | --- | | 律师声明 3 | |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价格调整以及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5 |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5 | | (二)本次预留部分数量、价格调整以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6 | |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6 | | (一)调整原因 7 | | (二)调整内容 7 | |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内容 8 | | (一)授予日 8 | | (二)授予对象及数量 8 | | (三)授予价格 9 | | (四)授予条件 9 | | 四、结论性意见 10 |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数量、价格调整 以及授予相关事项 的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 含义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