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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831370新安洁(831370)2024-12-09 20:41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