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信息 - 公司股票2005年4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简称历经变更为“华孚时尚”[6]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12月4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15][17][18]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等人员[9]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10]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10] - 存续期36个月,分二期解锁,最长锁定期24个月[10] - 持股规模不超2980.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75%[11]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1%[12] 后续安排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 - 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