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航空安全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航空安全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含通讯表决)[11] - 召开方式包括现场、通讯、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11] 其他规定 - 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1] - 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费用由公司支付[14] - 讨论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16] - 会议应有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14] - 通过的提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