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支付现金4787.42万元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新旭德100%股权评估值为10241.46万元[4] - 中新旭德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为50033.71万元,超过旭杰科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94148.12万元的50%[4]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关联交易收入占比为30.29%,系中新旭德向其持股45%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分布式光伏电站[12]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转售电站36.22MW,截至期末已签署EMC合同尚未完成转售的电站在100MW以上,其中已实现并网78.52MW[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4.66%,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为82.44%[6] 未来展望 - 交易完成后,公司光伏板块主营业务将向产业链下游EPC拓展[11] - 重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一致,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11] - 公司购买资产后增强了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11] 交易情况 - 购买资产权属清晰,已办理相应权属证明,交易转让无政策障碍、权利限制和重大风险[7] - 除正常生产经营的质押和抵押担保外,购买资产无其他权利负担[7] - 购买资产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8] - 购买资产不存在导致受第三方请求、政府处罚、诉讼仲裁等纠纷的事实[8] - 相关公司章程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投资协议[8] -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经营独立,注入后公司可参与经营管理[8] -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无关或低效资产偿还占用资金的情况[8] - 交易合同资产交付安排无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违约责任切实有效[8] - 交易标的会计政策或估计与上市公司无较大差异[9] - 购买资产的产品工艺与技术不属于政策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符合环保政策[9] - 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尚未经股东会审议[10] - 被评估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10] - 本次资产交易定价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公允、合理[10] -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履行了必要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10] - 相关资产整体进入公司,公司有控制权,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12] - 进入公司的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无形资产,不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12] - 上市公司在2024年8月28日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前6个月内,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公告后于2024年10月24日和2024年10月28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且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交易公司股票情况[13]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15] -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15] -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15] -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程序完备、定价合理,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16] -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16]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16] -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资产交付安排无支付现金后不能及时获对价风险,违约责任有效,不损害股东利益[16]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16]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6]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