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会议于2024 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 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 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