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作事项 - 公司拟与海口高新区国科产业控股、德国费森尤斯集团子企业就ECMO配套产品合作[1] - 公司预计出资金额不超2亿元[1] 审批情况 - 合作事项已履行内部审批及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 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2] 表决结果 - 签订初始合资合同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合作事项 - 公司拟与海口高新区国科产业控股、德国费森尤斯集团子企业就ECMO配套产品合作[1] - 公司预计出资金额不超2亿元[1] 审批情况 - 合作事项已履行内部审批及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 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同意[2] 表决结果 - 签订初始合资合同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