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变更 - 原经营范围新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项目[2][3] - 原经营范围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专用化学产品新增制造项目,化工产品新增生产项目[2][3] 公司章程修订 - 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5]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法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 - 公司股东应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定情形外,不得退股[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7]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股东权益[7][8]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董事[8] - 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9] - 董事应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不得挪用资金和侵占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未经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提供担保,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1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2]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高管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1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监事会包括1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合并、减资时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有权要求清偿债务[1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7][18][19]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19] 其他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21]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制度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3]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24] - 公告由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25]
昇辉科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