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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600121郑州煤电(600121)2024-11-25 20: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郑州市国资委拟受让河南省国资委所持郑煤集团66.55345%股权,间接收购郑州煤电[14] - 收购人已持有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8.73%股份[26] - 本次收购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25][34][35] 未来展望 - 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郑州煤电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39] - 收购人12个月内不会改变间接控股股东地位,无资产和业务重组计划[40] - 收购人无对郑州煤电董事、监事、高管、章程、员工聘用、分红政策等重大调整计划[41][42][43][45] 数据相关 - 截至报告签署日,郑煤集团质押股份308,2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4.4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30%[56] - 本次收购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郑州煤电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上交易[58] - 本次收购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郑州煤电董监高未发生超5万元交易[59] 其他 - 本次收购目的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和企业稳定[17] - 财务顾问认为《收购报告书》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6]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