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瑞医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600276恒瑞医药(600276)2024-12-09 17: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第七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