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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600276恒瑞医药(600276)2024-12-09 17: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