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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医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600276恒瑞医药(600276)2024-12-09 17:5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