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华 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关于华发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曲江铧 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富置业")向北京光曜致新同冠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申请最高额 9.5 亿元的股东借款, 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编号:【COAMC 粤经三-2024-B-01-006】)、《借款协议》 (编号:【COAMC 粤经三-2024-B-01-009】)等相关协议。公司按持股比例为铧 富置业在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铧灏 海川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铧富置业 9%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