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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600425青松建化(600425)2024-11-08 15:58

股权变动 - 恒泰长财担任中新建能矿收购青松建化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2024年4月18日开始[1] - 本持续督导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 - 阿拉尔统众公司以360,922,546股青松建化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后中新建能矿持股占比22.49%成控股股东[3] - 截至意见出具日,相关股权登记工作尚在办理中[4] 合规情况 - 财务顾问认为权益变动实施程序符合法规要求,公司已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股份未完成过户登记[5] - 本持续督导期,上市公司三会独立运作,未发现违反治理和内控规定情形[6] - 信息披露义务人规范运作,依法行使权益、履行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6] 未来保障 - 公司将确保交易后上市公司在人员、业务等方面完整及独立[8]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在境内外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9]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经营的资产、资质和能力,可独立持续经营[9] 暂无计划 -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的计划[13] -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的重组计划[14] -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15] -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17]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8]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19][20]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21] 其他情况 - 本持续督导期公司监事汪芳因工作变动辞职,除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其他重大调整[16] - 本持续督导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17] - 本持续督导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作重大变动[18][20][21] -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约定义务,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