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制定)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0] - 董监高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 董监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信息[13] - 新任高管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信息[1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13] 减持披露 - 董监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3] 其他披露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披露[15] - 董监高股份变动当天通知办公室并提供材料,办公室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公司内部处分,责任人赔偿损失[17] 制度相关 - 披露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