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
任期与聘任 - 经理层成员每个任期一般为3年[8] - 岗位聘任协议至少一式三份[6] - 经营业绩责任书至少一式两份[6]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以定量为主,占比不低于60%[15] - 主要考核指标一般合理设置1 - 3项[14] 薪酬与激励 - 绩效年薪基准不低于年度薪酬基准的60%[17]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扣减全部绩效薪酬[17]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扣减全部任期激励[17] 考核标准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底线为百分制低于7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19]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标准为百分制低于80分、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80%[19]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标准为百分制低于80分[19] 其他规定 - 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应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6] - 凌云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副职一般不再连任[20] - 任期期限等一经确定一般不再延长,确需延长由董事会研究决定[23] - 各级企业应做好全程纪实工作并形成纸质版材料[23] - 2023年4月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废止[25] - 凌云股份所属各级企业应在全体管理人员范围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5] - 凌云股份所属各级企业应制定本级经理层成员管理及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25]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凌云股份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