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450.2998万元[6]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300万股[12] 股权结构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8036600股,占公司发行后普通股总数的58.67%[12] -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持有一定比例股份[12] - 2008年6月和2009年6月实施股本转增后,总股本分别为23940万股和47880万股[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7]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事等[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需提前15日[3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66]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设四名[71] - 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1]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8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百分之十[97]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114]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时为特殊情况[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9] - 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122]
国药股份: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