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委员提名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三日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9] - 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并提交结果给董事会[11]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