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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
600761安徽合力(600761)2024-11-28 19:58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