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 AN010-1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新奥股份、公司 | 指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 /《股 | 指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 权激励计划》 | | 案)》 | |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 | 指 | 新奥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次解锁 | 指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