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反馈与通知时间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10日内发通知[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0] 股东会召集持股比例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相关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不超过2人为限[17] - 股东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 股东对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等视为弃权[22] 决议相关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 普通决议需参加投票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参加投票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25]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等内容[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2年[26]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8]
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