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至少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讨论涉及成员议案时,当事人回避[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