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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株冶集团总经理工作规则
600961株冶集团(600961)2024-12-16 16:5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4年12月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规范和完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株洲冶 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参考《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策事 项及流程管理办法》等决策授权规则,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七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班子其他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但应得到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离任。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如果总经理 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或在与劳动合同规定不符时、或在董 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