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263.6737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263.6737万股[4] - 每股金额为1元人民币[4] -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11] 公司章程修改 - 董事会人数由13名调整为9名[1] - 原章程“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4] - 公司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的时间从二个月延长至六个月[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时,公告媒体改为符合规定的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11][12] - 公司解散原因新增股东会决议解散,原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调整[11] 股东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5] - 股东可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资料[4] - 公司股东滥用相关权利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5] -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包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决议[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等事项[7]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 - 公司选举二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监事时,必须采取累积投票制,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8人,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7] -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8]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9] -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0] 其他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本章程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9] -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监事,监事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董事为清算义务人[12] - 清算组未及时履行义务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2]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10][11][12]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