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8]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无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8]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无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