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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601330绿色动力(601330)2024-12-20 19:17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39,345.26万股的3.0%[8][29] - 首次授予39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5%[8][29] - 预留2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02%[8][2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20人[24] - 董事长乔德卫获授130万股,占授予总数3.1100%,占公司股本0.0933%[30] - 多位副总经理等获授8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1.9139%,占公司股本0.0574%[30] - 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超过209人)获授3040万股,占授予总数72.73%,占公司股本2.18%[3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32]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终止计划[33]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33]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35]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3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3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4%[36] 价格相关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25元[4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不得低于相关价格较高者的50%[4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应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不得低于相关价格较高者的50%[43] 业绩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49]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12%(不低于6.92亿元),目标值不低于15%(不低于7.11亿元)[50] - 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8.2%[50]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11.44亿元[50] - 2026年供汽量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49.29万吨[50] - 2026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数量新增1个[50] 成本与调整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970万股,总成本12704.00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影响成本3430.08万元、4573.44万元、3001.32万元、1429.20万元、269.96万元[7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62][63][64][65]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北京国资公司审核通过、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10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不低于获授量的20%锁定至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后解除限售[3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得授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6][4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得授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6][48] - 激励成本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分为称职及以上、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50%、0%[58] - 选取中信证券行业分类标准“CS环保及公用事业”中30家业务构成相近、具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55] - 若公司有增发等导致净资产变动,考核时剔除变动额及相应收益额;调整会计政策,采用调整前口径[53]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公司董事等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披露[7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拟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8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拟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85][86] - 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公司法》处理,回购前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8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8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等[90]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90]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登记过户后享有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90] - 激励对象需返还因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获授的股权激励全部利益[91] - 公司出现7种情形时激励计划终止,已授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回购[93] - 公司出现2种情形时激励计划继续执行[93] - 激励对象辞职等情况,已达条件部分半年内可解锁,其余按规定回购[96]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离职,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可解锁股票数量[96]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持股人员,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回购并付息[96] - 激励对象发生6种情形需返还收益,未解锁股票按规定回购[96][97] - 公司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做调整[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