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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星宇股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601799星宇股份(601799)2024-11-15 17:21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 受让股份总数不超540,000股,约占股本总额0.19%[4]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任一持有人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不超1%[4] - 资金总额上限不超72元,份额上限为3,888.00万份[5]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72个月,可提前终止或延长[5][6] - 锁定期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6] - 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8] 员工持股计划绩效与解锁 - 绩效评价结果分S、A、B、C、D五级,解锁比例分别为100%、100%、100%、70%、0%[8]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由公司自行管理,可聘请专业机构服务[9] - 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9] - 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并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9] 员工持股计划会议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时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13] - 管理委员会会议最少于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15] - 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在接到委员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5]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员工持股计划决议规则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1/2(不含1/2)份额同意则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13]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展期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7]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与清算 - 存续期满自行终止,所持股票全部出售可提前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18] - 存续期届满或终止,管理委员会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份额比例分配财产[19]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公司派息的现金股利计入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分配[20]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 - 持有人出现劳动合同期内主动辞职等7种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未解锁份额[22] - 存续期内持有人升职或降职,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其持股计划份额[23] - 岗位变更等4种情形下,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24]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理 - 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管理委员会可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非交易过户或两者结合等方式处理[24] - 所持股票全部出售并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终止[25] - 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分红按份额分配[25] - 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