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股份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 - 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1%、5%时需当日主动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32] 交易报告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15] 其他事项报告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拟开展特定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发生前都应及时报告[17] - 对外捐赠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需通知证券部门及董事会秘书并报批[19]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并报批[23]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并报批[23]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10%需报告[2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2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27]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8]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报告[33]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需报告[33]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33]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发生时点向公司总部及证券部门报告[36] - 报告义务人应在发生应报告重大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报送[39] - 子公司需将三会审核事项或会议资料提交证券部门审核或备案[34] - 公司各业务部门、子公司应每半年度、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复核案件台账[30] - 公司证券部门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将需披露信息提交董事会秘书审定,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批[38] - 董事会秘书组织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重大信息[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收集整理信息、管理监督披露及合规审核[38] - 未及时上报或上报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担责[38] - 公司总部归口管理部门及证券部门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39] - 公司信息披露按规定进行,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修订[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1]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相关内容[42]
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2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