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海天味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1 第一条 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股 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