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执行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半数以上[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成员限制 - 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职责权限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财务和会计政策及操作[8] - 审查和评价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9]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财报公布前应召开,提前5日通知[17]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0日内召集[17]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原细则失效[23] - 细则未明确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