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四)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 非执行董事的薪酬;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5.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