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人数与提名 - 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含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提名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8] 独立董事职权与费用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4]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建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并确保信息畅通[24] 会议相关规定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独立董事报酬与补选 - 报酬和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须在年报披露[39] - 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39]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机构报告[26]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39]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有异议也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40]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43]
安井食品: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