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通知需提前五天,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其他事项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考评人员资料等[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