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彤程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 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为人民币 800,18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01,8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 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2,345,785.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9,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