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建发合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光辉)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非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亲属[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及亲属[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建发合诚连续任职不超6年[5]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非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亲属[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及亲属[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建发合诚连续任职不超6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