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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000422湖北宜化(000422)2024-12-11 19: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 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标的公司")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就本次交易是否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标的公司除持有新疆 宜化 39.403%股权外,不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亦无其他对外投资。 新疆宜化主 ...